电力系统无功补偿设备选用规定
电力系统中无功补偿设备的选用标准
1、并联电容器和并联电抗器是电力系统无功补偿的重要设备,应优先选用此种设备。
2、当发电厂经过长距离的线路(今后不再П接中间变电所)送给一个较强(短路容量较大)的受端系统时,为缩短线路的电气距离,宜选用串联电容器,其补偿度一般不宜大于50%,并应防止次同步谐振。
3、当220~500kV电网的受端系统短路容量不足和长距离送电线路中途缺乏电压支持时,为提高输送容量和稳定水平,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可采用调相机。
1)新装调相机组应具有长期吸收70%~80%额定容量无功电力的能力。
2)对已投入运行的调相机应进行试验,确定吸收无功电力的能力。
4、电力系统为提高系统稳定、防止电压崩溃、提高输送容量,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可在线路中点附近(振荡中心位置)或在线路沿线分几处安装静止补偿器;带有冲击负荷或负荷波动、不平衡严重的工业企业,本身也应采用静止补偿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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